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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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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8 09:36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开。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jxrs.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3-5033820。

互联网联系方式:jxldjxf@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迟自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泾县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 泾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3-5033820;

传真号码:0563-5033820;

电子邮件:jxrsjbgs@163.com  

邮政编码:2425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填写《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下载链接://www.yaun8.com/OpennessRequest/showList/336/2/page_1.html。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本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泾县人社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本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公开信息指南

  工作机构名称:泾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242500。
         联系电话:0563-5033820。
         传真号码:0563-5033820。

互联网联系方式:jxldjxf@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