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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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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06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字体:[ ]

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公开。为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和查询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有关信息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条。通过“泾县之窗”自媒体发布信息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执法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信访部门答复12345政府热线620件。

)平台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执法局政务信息主要以县政府网站、宣城市社会信用平台进行发布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利用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回应关切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监督保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年底目标管理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领导监督、部门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精致2、政策解读难度较大。

改进情况:1、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业务人员水平,提高内容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安全,采取不定期督查的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保证网站信息安全。2、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争取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人员水平,尽可能的争取制定一些政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数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2022年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局权责清单,梳理细化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及时更新各类清单内容,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方式等要素。

2、逐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对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进一步规范,明确涉及的内设股室、二级机构的办理责任、时限和要求,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水平。

3、及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示。根据要求严格把控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开时间,及时完成各类信息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