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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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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3 00:00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要求,综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1112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环保局网站(www.ahjxh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121272,电子邮箱:jxhbjbgs@163.com)。

一、工作概述

2014年,县环保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展。

(一)加强组织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泾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依据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职责任务,明确了具体的信息发布人员,集中全局力量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积极做好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学习《条例》、《办法》等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早会、集中学习等机会广泛宣传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讨论。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从而增强了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丰富公开形式,做好信息公开。注重发挥县电子政务内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市环保局网等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向社会公布更新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信息,对于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除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以外,还通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制作宣传手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所含13个一级目录、41个二级目录和22个三级目录,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2014年全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2014年,全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基本建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环境质量信息公布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一时难以落实到位,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及保密方面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环境信息的梳理,充实、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迅速做出回应,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