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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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3号,电话:0563—5102071,电子邮箱:jxxfj510207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0年县信访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4条,其中政策法规1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机构领导10条,机构设置4条,人事信息10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招标采购1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25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11条,精准脱贫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工作落实到位。信访局重点围绕公众普遍关注信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及时地向公众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对信访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进行规范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补充相关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每日做好网站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消除预警和超时栏目。针对每次测评整改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信访局依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快开展。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月通报制度,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情况进行通报及督查。二是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我们在公开内容上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缺补差,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