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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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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MB11580969/202309-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16:56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及上级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暴露出我县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仍旧存在短板弱项,为切实加强我县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现就进一步规范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业务培训。

时间要求:8月15日前。

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加强对所有村的巩固成果工作专干进行资产后续管理培训力度,重点指导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有关文件,提高对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等方面业务水平。

二、精准清查核实。

时间要求:8月20日前。

工作要求:

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各类扶贫(衔接)项目进行再排查,确保所有项目资产及时按照程序纳入管理范围。

二是对《资产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对照实际收益、租赁协议、管护合同等材料,更新《资产管理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乡(镇)、村分别形成2013年以来的公益性与经营性资产《资产管理台账》。

三是摸清闲置、低效、无人管护的资产,逐项分类登记造册,形成《问题资产清单》。对于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中未明确体现管护责任且未单独签订管护合同的,视为无人管护。

三、规范运营管护

时间要求:9月10日前。

工作要求:

一是对未纳入管理的资产,及时进行确权、登记、移交、运营、管护等工作。

二是乡(镇)要对各项资产制定完善的管护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经费来源、管护方式、管护人员、管护责任等内容。

三是对无人管护的资产,及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补充管护责任协议。对于经营性资产,原则上按照“谁运营、谁管护”确定管护责任;对于公益性资产,可以通过“设立公益岗位管、委托专业机构管、发动群众参与管”等方式解决谁来管的问题。资产管护人应当有相应的履职能力,要确保有人在岗、在岗干事、干事负责,确保扶贫(衔接)资产平稳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四是对于低效、闲置的资产,应分析症结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盘活资产,设定任务期限,明确责任到人,形成《扶贫(衔接)资产盘活计划表》。

四、规范收益分配

时间要求:9月10日前。

工作要求:

一是捋清资产收益账目。对于经营性资产,各村捋清历年以来收益金额及使用方向,填写《资产收益收支明细表》。

二是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进一步落实“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主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的要求,设立长期稳定与短期机动的公益性岗位。

三是结合联农带农机制建设,收益分配更多用于带动群众发展生产、实现就业,采取更加有效措施鼓励引导经营主体与农民群众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平均主义的做法,树立劳动致富鲜明导向。根据收益分配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应对各村收益分配方案再审核,确有修改必要的,相关村应经民主决策程序后修订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并履行备案手续。

四是对于已分配的资产收益,应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分类分栏归档。

五、督导检查

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将继续纳入督查暗访、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近期本局将不定期至各乡镇实地核查资产运行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情况。

六、总结经验典型

为进一步做好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探索多形式多样化的管护模式、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发挥更大效益、完善资产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探索资产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等规范制度等。

请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典型,我局将积极选树成效明显、可复制推广的先进典型,择优选择向上级推荐,对较为突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将有可能在省乡村振兴简报上予以刊发,甚至推荐至国家乡村振兴局。典型经验采用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