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MB1625539U/202306-00160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14:4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征收土地信息 |
信息来源 |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查泾县2023年第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 批前程序履行情况的说明 | 内容概述 |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6月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泾县2023年第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批前程序履行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泾县2023年第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2.1144公顷,用地涉及琴溪镇和泾川镇,共3宗地,目前该项目正在组卷。 |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泾县2023年第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批前程序履行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泾县2023年第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2.1144公顷,用地涉及琴溪镇和泾川镇,共3宗地,目前该项目正在组卷。
二、核查情况
核查组现场核查了该批次01、02、03宗地(核查地块不小于地块总数的25%),并通过翻阅征收土地预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查看村务公开栏随机选取征地回执函、征地现状调查表、补偿登记确认表和补偿安置协议村民签字,核实批前程序的真实性并现场再次签字确认等多种形式开展核查工作。
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所涉农户无异议,不要求举行听证,现场未动工建设,无违法用地、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核查结论
核查认为,该项目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已按规定履行报批前征地批前程序,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