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7952H/202011-00281 | 信息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文机关: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体分类: | 工业、交通 |
成文日期: | 2020-10-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发文字号: | 泾政办秘〔2020〕131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威廉亚洲导航 关于印发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县交运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2660180 |
威廉亚洲导航 关于印发泾县治超
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24日
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函〔2020〕225号)精神,做好我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条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全面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到 2021年底,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的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监控网络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三个体系和一个系统”,即以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核心的标准体系,以布局规划和运行维护为核心的保障体系,以数据共享和综合应用为核心的管理系统。
二、进度安排
(一)8月5日至9月10日。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县域已建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清单,明确开展非现场执法的先后批次,做好我县治超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布局方案。
(二)9月11日至11月30日。完成我县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规划调整、升级改建和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点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正式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
(三)11月30日至12月31日。提升非现场执法办案率、结案率,12月31前完成试点成效评估。
三、工作任务
科学设置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优化布局,完善现有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有序推进治超卡点的非现场执法工作。
(一)编制布局方案
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 9月10日前完成治超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布局方案,并书面报市治超办。
(二)加强制度建设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治超非现场执法信息管理、案件处理、北斗定位装置查处制度制订,县治砂治超办负责监督考核制度的制订,上述工作需在9月底前完成。完善治超非现场执法相关技术要求,加强监控视频、抓拍图片、货车卫星定位等大数据汇聚和应用的技术攻关工作,着力解决未悬挂、遮挡车辆号牌及识别不准确等问题。
(三)加强系统建设和运维
建立健全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运行保障体系,特别是加强称重检测设备的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解决设备检测准确性、稳定性、耐用性等问题。新建的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质保期不得低于3年。加快我县治超非现场平台建设,完成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查指挥调度系统、货运车辆遮挡号牌自动识别、黑名单车辆自动预警定位、货运车辆北斗在线监测、执法过程全纪录管控、手机APP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
(四)规范后续处理
加强部门协作与业务联动管理,充分依托联网治超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公安交管信息平台,实现联合执法业务联网管理,将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电子抓拍系统接入公安交管信息平台,对于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逃避检测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按月将查处情况报市治超办。强化后续处理,采取奖惩结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失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解决非现场执法案件执行难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是未来治超工作的方向,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成立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和完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建设,围绕试点目标和任务,有序组织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运用相关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安排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建设专项经费,大力支持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建设及升级改造、非现场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及布局规划编制、成效评估等工作,全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市级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任务清单》(见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确保我县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政府督办室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叶 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曹建华 县交运局局长
郑光华 县治砂治超办主任
许雁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卫景涛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吴国安 县司法局局长
丁荣中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胜 县人社局局长
胡 晨 县住建局局长
柯正宏 县水利局局长
何俊中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杨小俭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四新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胡小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詹 凯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朱晓华 县法院副院长
张素萍 宣城市银监分局泾县监管组主任
萧 军 县交运局副局长
夏福亮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杨 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光华、萧军、许雁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交运局丁熙、公安局交管大队陈小雄、数据资源管理局查晓劲、农业农村局吕斌、治砂治超办陈浩)。
附件2:
泾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措施 |
具体内容 |
牵头领导 |
落实、对接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组织机构 一体化 |
成立县治超 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县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督促。 |
冯晓尧 |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8月前 |
2 |
调整治砂治超 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 |
新增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局、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为治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更新调整治砂治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人员。 |
冯晓尧 |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8月前 |
|
3 |
制度保障 系统化 |
完善非现场点位布局方案 |
负责出台全县治超非现场执法布局方案。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8月前 |
4 |
出台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指南 |
负责优化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统一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技术指标和通信协议等标准,明确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要求。 |
叶亮 |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交运局 |
2020年9月前 |
|
5 |
制定非现场执法工作规程 |
负责规范数据采集、运用与管理,制定数据审核流程、系统操作规范、一级和二级审核制度、一次判定管理细则以及非诉强制执行工作流程等,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 |
叶亮 |
县司法局 县交运局 |
2020年12月前 |
|
6 |
推进三项制度 建设 |
负责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流程。 |
叶亮 |
县交运局 |
2020年12月前 |
|
7 |
设施建设 规划化 |
全面启用普通 公路非现场点位 |
负责全面启用11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实现重要路段全覆盖。 |
叶亮 |
县交运局 |
2020年12月前 |
协调在治超站附近非现点位漆划标线等方式引导车辆进站检测,对压线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叶亮 |
县公安局 县交运局 |
2020年8月前 |
|||
负责全面落实检定、检测工作,加强设备后期维护工作,确保各启用点位正常运转。 |
叶亮 |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常态化开展 |
|||
8 |
信息系统 共享化 |
发挥数据互通 共享优势 |
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数字城管、智慧建管、应急环保危货监督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实现车辆信息全面掌握、运用。 |
冯晓尧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行政执法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运局 |
2020年8月前 |
负责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黑名单”管理系统。 |
冯晓尧 |
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9月前 |
|||
9 |
建立智能化 管理平台 |
整合路网监控平台、公路巡检、非现场执法、移动卡口、货车GPS、货车追踪芯片等系统资源。 |
|
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9月前 |
|
负责招聘人员组建智能化指挥中心。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县人社局 |
2020年9月前 |
|||
协调推动APP“掌上执法系统”、自助服务终端辅助执法、电子签名、移动支付等系统运用一线执法。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财政局 县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
|||
10 |
推进年检程序 制约 |
协调利用公安交警车辆年检,限制过户逃避处罚,并作必要的提醒。 |
冯晓尧 |
县公安局 县交运局 |
2021年2月前 |
|
负责协调利用运管营运证年审程序,提醒有违法超限非现场记录的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
叶亮 |
县交运局 |
2021年2月前 |
|||
11 |
执法队伍专业化 |
组建联动联勤 执法队伍 |
建设治砂治超联动联勤执法队伍,组建交警治砂治超中队与县治砂治超队伍合署办公,日常工作归县治砂治超办领导,制定考核管理细则。 |
冯晓尧 |
县人社局 县公安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0月前 |
12 |
组建数据 分析队伍 |
负责数据的整理、分析,优化信息采集、审核、处理等流程,定期发布分析通报。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0月前 |
|
13 |
治超惩戒 综合化 |
加强县内货运 车辆管理 |
负责建立工程运输车及其驾驶人和运输企业准入制。建立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日常监管机制。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年12月前 |
14 |
强化源头 综合监管 |
加强对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开展政策宣传,根据违法超限记录的车辆梳理情况,提请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纳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道路货运站(场)要上门督促,实现100%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100%货运车辆源头装载不超限超载。对多次拒不接受处罚的,依法开展安全整改,追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本地车辆的处置率达50%以上。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住建局 县科技商务经信化局 县水利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
|
15 |
推进路警 联合协作 |
协调推进对遮挡号牌、使用翻牌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冯晓尧 |
县公安局 县交运局 |
常态化开展 |
|
协调在治超站或治砂治超办设置公安交警处罚窗口,查询车辆轨迹,完善案件移交程序。 |
冯晓尧 |
县公安局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
|||
协调对有多次违法超限记录未处理的中重型货车,不予核发限行区域通行证。 |
叶亮 |
县公安局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
|||
协调建立闯禁治理与计重收费系统非现场执法联动处罚常态化工作机制。 |
冯晓尧 |
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
|||
16 |
推动实施掌上 执法、异地处罚 |
负责运用掌上执法查询端口,实时掌握车辆违法信息,实现使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次数占检查总数的30%以上。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
|
负责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工作机制,定期将违法车辆数据抄报给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提高非现数据的处置率。 |
叶亮 |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1年5月前 |
|||
17 |
实施多部门 联合惩戒 |
协调推进落实“一超四罚”处置机制,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
冯晓尧 |
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民法院 县银保监组 |
2020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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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动非诉 强制执行 |
协调推动树立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高社会影响力,有效应对“老赖”车主的逃避处罚行为。 |
叶亮 |
县人民法院 县交运局 县治砂治超办 |
2020年12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