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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夏**
经企业培养,人才取得学位、职称、技能证书后,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育才奖励,具体标准为: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技师2万元/人;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1万元/人;学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0.5万元/人;高级工0.3万元/人。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