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南方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农〔2022〕20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14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410号)文件精神,2023年泾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经过主体自主申报、所在村、乡镇备案登记、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2023年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2023年泾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拟建主体
序号
实施主体
所属分类
建设地点
1
泾县海明水稻种植家庭农场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云岭镇建设村
2
赤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琴溪镇赤滩村
3
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黄村镇花林村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63-5022923(泾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0563-5034588(纪检监察组)。
泾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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