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我县6家农资店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8月20日-2023年10月10日正式受理,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现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农资店(第四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10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563--2384302进行实名反馈,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农业农村局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泾县拟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名单公示(第四批)
序号
经营店名称
法人姓名
经营地址
备注
1
泾县老三农资经营部
吴锡
泾县泾川镇幕桥路112号
2
泾县中村兰山农资经营部
方玉叶
泾县云岭镇章渡村
3
宣城泾县东明畜禽养殖服务部
刘萍
泾县昌桥乡昌桥街道
4
泾县振宇农资经营部
沈文忠
泾县昌桥乡袁店村
5
泾县仪志农资经营部
雷仪志
泾县榔桥镇浙溪街道
6
泾县丁家桥镇万民农资店
吴三欢
泾县丁家桥镇官村弯滩上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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