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接到市民诉求后,我局再次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与诉求人联系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现场查看诉求人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我局工作人员对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售卖蔬菜的商贩宣传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条款,由于四鑫大市场门口(千亩园路与幕桥路交叉口)已经被管理单位设置为自产自销区域,加上大量应季蔬菜瓜果上市,因商贩普遍年龄较大且行动不便我局工作人员只能耐心进行劝导,并告知要规范经营。我局将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及时的加派人员进行管理,逐步清理游商占道。监督电话:139****5932何
10月9日,我局将到现场了解及处理情况通过电话的方式告诉了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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