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了《泾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青苗补偿和搬迁安置实施办法》,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截至于2023年5月19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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