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烁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机动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上述单位参加泾县机动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泾县机动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位于泾县县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二层。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Ⅰ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檐口高度4.25米,建筑面积约为169.6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安装、水电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受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受邀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受邀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8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泾县经济开发区燕青集团对面)持本投标邀请书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9日15:00;地点: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招标人: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陈鑫
电 话: 13805623008 电 话:18225925005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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