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召开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县政府第20次党组会议结束后。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会议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
2.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3.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1名;
4.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609@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汇报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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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讨论《泾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实施办法(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听取关于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政务服务等两项一级指标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营商环境办、县法院、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三、听取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应急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科商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听取关于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农民建房管理督查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委督查考核室(县政府督查考核室)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讨论《2023年宣纸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文旅局
列席单位:丁家桥镇政府、黄村镇政府、琴溪镇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合作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宣纸股份公司、县文旅集团、县牛投公司
六、讨论《泾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意见(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
七、讨论《推进创业泾县建设行动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人社局
列席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八、讨论《泾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人社局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九、讨论《泾县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银保监组、县人行、县担保公司
十、听取关于泾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审计局
十一、听取关于泾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审计局
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须规范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