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泾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省市有关文件和《2021年全县党建工作要点》(泾办发〔2021〕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大力实施抓党建促集体增收强村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起,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片区,2021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两个翻一番”目标,
即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的村收入翻一番,全部达1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村的占比翻一番,新增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15个,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不少于27个,占比达20%以上。继续加大扶持中央级、省级、市县级培强扶优村18个村(其中:中央级10个村,省级5个村,市县级3个村)。到2025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6个以上。
二、扶持范围及标准
具体扶持范围由县根据重点扶强扶优村的目标任务,围绕
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变”改革等工作,从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中统筹遴选。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2016年以来已经开展财政部试点的村或年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对纳入中央及省级重点扶持的村,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补足。市县级重点扶持村,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不低于20万元。县级扶持村,结合我县实际,统筹政策和资金,予以扶持。坚持重点扶持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注意整合涉农资金,并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各级财政投入的产业发展资金按一定的比例折算为村级集体经济的股金,入股公司(基地)获得分红。
三、发展措施
1.扎实开展“五策”推动。深入贯彻“兴村五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集体经济强村带动弱村共建共享,企业结对帮扶村集体合作共赢,多模式发展多类型产业项目,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培育、支持各类能人融入集体经济发展等方式,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按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拓展发展路径,围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片区。
2.扎实实施“党建”带动。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成绩与村“两委”干部年终绩效报酬挂钩,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学政策、学思路、学技术,组织乡村一线党员干部到江浙地区跟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
3.扎实推行“示范”驱动。继续创建“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三乡工程”示范点和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认真总结经验、方法,形成典型推广材料,示范带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形成“培育一批能人、振兴一方产业、繁荣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发展格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扎实推进“要素”促动。在解决“有钱、有地、有人、有能力、有模式”上出实招、下真功,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运用好农村“三变”改革成果,有效盘活利用好农村资源资产等要素,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争取并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结合“三乡”工程,坚持以对接长三角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具有一定经济基础或职业技能、热爱家乡、有一定经济实力或专业知识技能的泾县籍在外人士回乡投资兴业,引导积极反哺家乡、支持家乡建设吸引企业家到乡村投资兴业,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流动,鼓励村集体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土地托管等服务业,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鼓励引导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学习借鉴浙江“两山”银行模式,激活农村沉睡资源,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主持研究、部署推动、调研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要素统筹,形成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体系。乡镇和村要落实直接责任,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认真组织实施,积极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
2.强化村级主体。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各乡镇党委、政府请于3月31日前,将重点扶持村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里将于4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做好风险防范。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有序推进。坚守底线,不改变村级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要严防腐败,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基层政府或乡村干部自作主张、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4.严格考核问责。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绩效奖励办法,实行经济增量和保持奖励,同时对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对不胜任的村干部予以调整撤换。
附件:1.2021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扶持村名单
2. 2021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目标安排表
3. 2021年泾县党建引领促集体经济增收强村行动ABC
分类管理表
附件1
乡镇
|
总村数
(个)
|
重点扶持村
|
(个)
|
中央级
|
省级
|
市县级
|
泾川镇
|
7
|
1
|
|
五星村
|
|
云岭镇
|
19
|
3
|
云岭村
|
中村村、郭峰村
|
|
茂林镇
|
14
|
2
|
濂长村
|
|
凤村村
|
榔桥镇
|
13
|
1
|
马渡村
|
|
|
桃花潭镇
|
19
|
3
|
连虹村
|
厚岸村
|
新民村
|
丁家桥镇
|
6
|
1
|
李园村
|
|
|
黄村镇
|
9
|
1
|
九峰村
|
|
|
蔡村镇
|
9
|
1
|
毛田村
|
|
|
琴溪镇
|
8
|
2
|
琴溪村
|
赤滩村
|
|
昌桥乡
|
17
|
2
|
田坊村
|
|
孤峰村
|
汀溪乡
|
9
|
1
|
红星村
|
|
|
合计
|
130
|
18
|
10
|
5
|
3
|
附件2
2021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目标安排表
乡镇
名称
|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目标安排计划
|
50万元村
|
30万元村
|
20万元村
|
10万元村
|
保持50万元以上村
|
新增50万元以上村
|
保持30万元以上村
|
新增30万元以上村
|
保持20万元以上村
|
新增20万元以上村
|
保持10万元以上村
|
新增10万元以上村
|
泾川镇
|
|
高村村
|
|
潘石村
|
|
五星村
|
石山村、古坝村
|
秦峰村、巧峰村
|
云岭镇
|
章渡村
|
新兴村
建设村
|
光明村
|
陈塘村
|
梅村村
|
云岭村
|
长园村、郭峰村
汀潭村、中村村
|
水南村、天井村、大宁村
北贡村、栗阳村、秋阳村
靠山村、坝埂村
|
茂林镇
|
唐里村
|
茂林村社区
奎峰村
|
|
|
南容村
|
濂长村
|
铜山村、溪里凤村
高湖村
|
潘村村、凤村村、长征村
溪口村、沈岗村、山水村
|
榔桥镇
|
溪头村
|
浙溪村
白华村
|
黄田村
|
|
|
马渡村
|
西阳村、榔桥社区
涌溪村
|
榔桥村、双河村、乌溪村
河西村、大庄村
|
桃花潭镇
|
查济村
龙潭村
桃花潭村
|
苏岭村
|
|
|
|
连虹村
鸿峨村
|
桃花渡村、水口村
合溪村、观阳村
|
新民村、包村村、大和村、清溪村
前岸村、厚岸村、乌石村、宝峰村
南冲村
|
丁家桥镇
|
|
后山村
|
|
|
新渡村
|
李园村
|
官庄村
|
丁桥村、小岭村
|
黄村镇
|
花林村
|
平垣村
|
黄村村
|
|
九义村
|
九峰村
|
安吴村、紫阳村
景星村
|
沙元村
|
蔡村镇
|
月亮湾村
宋村村
|
蔡村村
|
爱民村
|
|
泉峰村
|
毛田村
|
河冲村
|
上胡村、小康村
|
琴溪镇
|
|
新元村
马鞍村
|
旵山村
|
琴溪村
赤滩村
|
|
|
马头村
|
乐琴村、玲芝村
|
昌桥乡
|
昌桥村
景山村
|
新垅村
|
|
|
汪店村
泉水村
|
田坊村
|
新桥村、袁店村
华盘村、童疃村
中桥村
|
南湾村、柏山村、芦塘村
龙桥村、孤峰村、周冲村
|
汀溪乡
|
大南坑村
|
上漕村
|
|
|
|
红星村
|
桃岭村、高山村
红岭村
|
漕溪村、郭冲村、苏红村
|
合计
|
12
|
15
|
5
|
4
|
7
|
11
|
30
|
46
|
附件3
2021年泾县党建引领促集体经济增收强村行动ABC分类管理表
|
序号
|
乡镇
|
A类村
|
B类村
|
C类村
|
1
|
泾川镇
|
高村村
|
五星村、石山村、古坝村、潘石村
|
巧峰村、秦峰村
|
2
|
云岭镇
|
章渡村、建设村
|
新兴村、长园村、中村村、靠山村、陈塘村、郭峰村梅村村、汀潭村、坝埂村、大宁村、栗阳村、云岭村
秋阳村、北贡村、天井村
|
水南村、光明村
|
3
|
茂林镇
|
唐里村
|
茂林村社区、铜山村、濂长村、溪里凤村
南容村、奎峰村、高湖村、长征村
|
潘村村、溪口村
沈岗村、凤村村、山水村
|
4
|
榔桥镇
|
溪头村、浙溪村
|
白华村、西阳村、榔桥社区
黄田村、涌溪村、马渡村
|
双河村、大庄村
河西村、榔桥村、乌溪村
|
5
|
桃花潭镇
|
龙潭村、查济村
|
桃花潭村、苏岭村、连虹村、合溪村、水口村
鸿峨村、包村村、桃花渡村、厚岸村、宝峰村
南冲村、观阳村
|
清溪村、乌石村、新民村
大和村、前岸村
|
6
|
丁家桥镇
|
后山村
|
新渡村、李园村、官庄村、丁桥村
|
小岭村
|
7
|
黄村镇
|
花林村
|
平垣村、九义村、安吴村、紫阳村
景星村、黄村村、九峰村
|
沙元村
|
8
|
蔡村镇
|
月亮湾村、宋村村、蔡村村
|
泉峰村、毛田村
爱民村、河冲村
|
小康村、上胡村
|
9
|
琴溪镇
|
新元村、马鞍村
|
旵山村、琴溪村
赤滩村、马头村、玲芝村
|
乐琴村
|
10
|
昌桥乡
|
昌桥村、景山村
|
汪店村、新桥村、袁店村、田坊村、华盘村、龙桥村、孤峰村、新垅村、泉水村、童疃村、中桥村
|
周冲村、南湾村、芦塘村、柏山村
|
11
|
汀溪乡
|
大南坑村
|
上漕村、红星村、高山村、桃岭村、红岭村
|
郭冲村、漕溪村、苏红村
|
注:1、A类村:党建强,发展强。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30万以上且收入来源稳定的村;2、B类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发展有潜力。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收入稳定增长的村或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收入来源比较稳定,预期2021年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3、C类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发展有一定提升空间。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且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村或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高于10万元,收入来源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