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2420/202309-00009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机构 | 泾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4 09:1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河湖长制工作 |
信息来源 | 泾县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 | 内容概述 | 泾河办字〔2023〕6号关于印发《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已报经县级总河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泾河办字〔2023〕6号
关于印发《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已报经县级总河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泾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