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2345/202309-00008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公示 |
发布机构 | 泾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30 16: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执法公示 |
信息来源 | 泾县统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泾县统计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公示情况说明 | 内容概述 |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泾县统计局无行政执法公示。 |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泾县统计局无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泾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泾县统计局具有三项行政处罚权力: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五类行为的处罚;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的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2023年我县统计执法检查数13家,无需要立案处罚的企业,无统计违法案件立案,且泾县统计局虽然具有行政处罚权力,但县局目前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数量未达到相关要求,没有统计执法资格。泾县统计局已积极与宣城市统计局沟通协商,请市局协助县局进行行政执法,故2023年第三季度无行政执法公示。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