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314Q/202309-00016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泾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8 17: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机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信息来源 | 泾县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 内容概述 | 职责:1、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
职责:
1、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2、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3、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
5、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 胡海兰 职务:代股长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司法局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1:45、2:30~5:30)
联系方式:503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