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宣城实际,现在市区范围内启动“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
2.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大型超市,建立“惠民菜篮子”销售专区经营面积不得少于70平方米。
3.同意按照宣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宣城市“惠民菜篮子”运营实施方案》(发改价格〔2022〕81号)要求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二、“惠民菜篮子”门店享受的权利
1.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励性补助。因执行政府稳价协议而产生的相关价差损失必要时由政府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
2.价格优惠政策。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复函》要求,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惠民菜篮子”鲜活农产品运输执行绿色通道政策。
三、其他事项
1.自愿申请“惠民菜篮子”门店的单位请于9月11日前到县发改委报名(联系人:谢成明;联系电话:510060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大楼511室)。
2.提交泾县“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一式三份)、超市企业基本情况及门店优势材料。
2.县发改委按相关规定审核合格后,签订经营协议,履行“惠民菜篮子”门店义务,享受有关权利。
附件:泾县“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隶属关系 |
|
企业性质 |
公办□,民办□,股份制□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
开办时间 |
|
营业执照 |
|
|||||||||||||||||
经营范围 |
蔬菜□,粮食□,肉□,禽蛋□,豆制品□,水产□,食用油□ |
|||||||||||||||||||
经营场所来源 |
自有□,租赁□,其它□ |
|||||||||||||||||||
总经营面积(平方米) |
|
总经营品种(种数) |
|
|||||||||||||||||
其中:农产品经营面积(平方米) |
|
|||||||||||||||||||
农产品供货渠道 |
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合作组织□,配送中心□ |
|||||||||||||||||||
供货能力 |
生产基地可供品种数 个/年,其中:可供蔬菜量 万斤/年。 |
|||||||||||||||||||
申办平价商店类型 |
直销店、区□ 超市□ 集贸市场□ |
|||||||||||||||||||
经营面积 |
具备□,不具备□ |
生产基地 |
有□,无□ |
|||||||||||||||||
明码标价 |
具备□,不具备□ |
经营品种 |
具备□,不具备□ |
|||||||||||||||||
降低幅度 |
能□,不能□ |
|
|
|||||||||||||||||
月经营额 |
万元 |
其中:农副产品经营额 |
万元 |
|||||||||||||||||
审核意见:
|
注: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申办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质审核、认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