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信达工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泾县信达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杨法,主营电热盘研发、生产、销售,担保金额200万元。
2、泾县金尊大酒店,法定代表人古红,主营餐饮服务,担保金额5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08月17日—08月21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 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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